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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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书能作为刑事证据吗 刑事执行申请

2023-02-04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林文明律师,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鉴定书能作为刑事证据吗

一、刑事鉴定书能作为刑事证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的真实性怎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六十条;非法证据的处理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鉴定书能作为刑事的证据。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刑事执行申请

一丶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




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三: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四:媛xx,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xx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x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刑xx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xx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xx在被申请人媛xx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xx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xx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xx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xx少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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